台湾居民入出境申请须知
时间:2007-11-26 04:44:25 来源: 作者:
台湾居民入出境申请须知
一、一次有效台胞证申请:
(一)、遗失、被盗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两份及二寸免冠照片三张
2、派出所出具的报失证明
3、单位有关遗失、被盗情况的证明及个人的情况说明
4、临时住宿登记证明(如没有按有关规定申报临时住宿登记的人员需出具边防的入境证明)
5、提交刊登作废声明的报纸
6、台湾身份证明(如没有有效的台湾身份证明,应提交有效入台证件)
7、如有遗失、被盗台胞证的复印件,提交复印件
(二)、破损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两份及二寸免冠照片三张
2、临时住宿登记证明(如没有按有关规定申报临时住宿登记的人员需出具边防的入境证明)
3、单位证明及个人有关破损情况的说明
4、破损的台胞证
5、台湾身份证明(如没有有效的台湾身份证明,应提交有效入台证件)
二、一次出境签注所需材料: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两份及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2、交验有效台胞证、签注,提交台胞证基本资料页、有效签注页、本次入境页复印件;
3、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4、因商务需要申请一次出境签注,须提交接待单位申请报告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因探亲需要申请一次出境签注,须提交被探望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婚姻证明、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6、台湾居民首次申请办理证件、签注,须本人到场。
三、请多次入出境签注所需材料: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两份及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2、交验有效台胞证、签注,提交台胞证基本资料页、有效签注页、本次入境页复印件; 字串3
3、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4、提交所在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外商企业批准证书等复印件;
5、企业、单位出具的申请报告;
6、因探亲需要申请多次入出境签注,须提交被探望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婚姻证明、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7、台湾居民首次申请办理证件、签注,须本人到场。
四、居留签注所需材料: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两份及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2、交验有效台胞证、签注,提交台胞证基本资料页、有效签注页、本次入境页复印件;
3、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4、健康证明书(18岁以下人员免交)
5、交验《台胞就业证》原件,提交《台胞就业证》复印件或提交与所聘单位的聘书或者劳务合同;
6、提交所在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外商企业批准证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7、企业、单位出具的申请报告或个人申请;
8、在嘉工作台胞的家属,交验在嘉工作台胞的台胞证、居留签注原件,提交在嘉工作台胞的台胞证、居留签注复印件、婚姻证明或所在企业、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9、在大陆学校、科研单位就学、学习或接受培训的,提交入学通知书或主管部门的证明;
10、在大陆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交流活动的,提交所在单位的证明;
11、在大陆购置房产的,提交房产证或房产证明;
12、与大陆居民结婚的,提交结婚证;
13、寄养在大陆亲属处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在大陆居住又不符合在大陆定居条件的70周岁以上的台湾居民,提交大陆亲属关系人出具的关系证明。寄养未成年人还应提交其父母书面寄养声明、父母身份证件复印件。
14、台湾居民首次申请办理证件、签注,须本人到场。
五、办证时限:
平件5个工作日,急件3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50元/证,一次签注20元/次,多次签注100元/次,1至3年居留签注200元/次,3至5年居留签注300元/次。
一、一次有效台胞证申请:
(一)、遗失、被盗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两份及二寸免冠照片三张
2、派出所出具的报失证明
3、单位有关遗失、被盗情况的证明及个人的情况说明
4、临时住宿登记证明(如没有按有关规定申报临时住宿登记的人员需出具边防的入境证明)
5、提交刊登作废声明的报纸
6、台湾身份证明(如没有有效的台湾身份证明,应提交有效入台证件)
7、如有遗失、被盗台胞证的复印件,提交复印件
(二)、破损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两份及二寸免冠照片三张
2、临时住宿登记证明(如没有按有关规定申报临时住宿登记的人员需出具边防的入境证明)
3、单位证明及个人有关破损情况的说明
字串4
4、破损的台胞证
5、台湾身份证明(如没有有效的台湾身份证明,应提交有效入台证件)
二、一次出境签注所需材料: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两份及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2、交验有效台胞证、签注,提交台胞证基本资料页、有效签注页、本次入境页复印件;
3、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4、因商务需要申请一次出境签注,须提交接待单位申请报告及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5、因探亲需要申请一次出境签注,须提交被探望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婚姻证明、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6、台湾居民首次申请办理证件、签注,须本人到场。
三、请多次入出境签注所需材料: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两份及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2、交验有效台胞证、签注,提交台胞证基本资料页、有效签注页、本次入境页复印件; 字串3
3、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4、提交所在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外商企业批准证书等复印件;
5、企业、单位出具的申请报告;
6、因探亲需要申请多次入出境签注,须提交被探望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婚姻证明、出生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
7、台湾居民首次申请办理证件、签注,须本人到场。
四、居留签注所需材料:
1、《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注申请表》两份及二寸免冠照片两张;
2、交验有效台胞证、签注,提交台胞证基本资料页、有效签注页、本次入境页复印件;
3、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4、健康证明书(18岁以下人员免交)
5、交验《台胞就业证》原件,提交《台胞就业证》复印件或提交与所聘单位的聘书或者劳务合同;
6、提交所在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外商企业批准证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7、企业、单位出具的申请报告或个人申请;
8、在嘉工作台胞的家属,交验在嘉工作台胞的台胞证、居留签注原件,提交在嘉工作台胞的台胞证、居留签注复印件、婚姻证明或所在企业、单位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字串7
9、在大陆学校、科研单位就学、学习或接受培训的,提交入学通知书或主管部门的证明;
10、在大陆从事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等交流活动的,提交所在单位的证明;
11、在大陆购置房产的,提交房产证或房产证明;
12、与大陆居民结婚的,提交结婚证;
13、寄养在大陆亲属处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在大陆居住又不符合在大陆定居条件的70周岁以上的台湾居民,提交大陆亲属关系人出具的关系证明。寄养未成年人还应提交其父母书面寄养声明、父母身份证件复印件。
14、台湾居民首次申请办理证件、签注,须本人到场。
五、办证时限:
平件5个工作日,急件3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50元/证,一次签注20元/次,多次签注100元/次,1至3年居留签注200元/次,3至5年居留签注3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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