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前往香港澳门
时间:2007-11-24 00:12:00 来源: 作者:
如何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地区定居
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地区定居,应符合下列情况,并应提交相应的证明和履行有关手续:
(一) 夫妻团聚
1、 邀请信;
2、 港澳身份证复印件;
3、 《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4、 结婚证。
如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不是初婚,还应提交离婚证明或者死亡证明。夫妻分居类可携带1名14名岁以下子女,子女除需在父(母)申请表偕行一栏填写外,还应另填写二张《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免去学校或者派出所盖章,并同时提交子女出生证明。
(二) 照顾定居在香港澳门地区年老体弱无依靠父母的(申请人应年满18岁、不满60岁,父母均年满60岁):
1、 出具在香港澳门定居的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公证证明(此公证是由中国司法部授权的香港澳门律师所作公证,左下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字样的蓝章)。如有子女在国外,还应提交在国外定居的证明。
2、 亲属关系证明(由内地公证机关出具的父子或者母子关系证明)。 字串8
3、 在香港澳门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4、 在香港澳门父母的《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5、 邀请信 。
(三) 内地无依靠老人(年满60岁)投靠在香港澳门地区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直系亲属是指:子女、孙子女、近亲属是指:同胞兄弟、姐妹):
1、 内地确无子女的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者派出所等有关单位出具) 。如有在国外定居子女,应提交居住国的定居证明,已故的应提交死亡证明。
2、 亲属关系证明(由内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证明) 。
3、 在香港澳门亲属的身份证复印件。
4、 在香港澳门亲属的《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5、 邀请信。
(四) 内地无依靠儿童(是指14岁以下)投靠在香港澳门定居的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近亲属:兄、姐):
1、 申请人出生证明。
2、 父母结婚证。
3、 父母香港澳门身份证复印件。
4、 父母《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5、 邀请信。
父母离异,需出具离异时法院确定的父母对其具有抚养权的离婚判决书。
父母双亡的孤儿需出具经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认可的死亡证明;并同时提交投靠人与其亲属关系证明(内地公证机关出具公证)。
(五) 定居香港澳门亲属因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亲属去定居才能继承的(所遗留资产总额应在500万港币以上):
1、 产业所有人的死亡证明;
2、 产业在香港澳门地区无继承人证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权的香港澳门律师所作的公证);
3、 申请人有继承权的证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权的香港澳门律师所作公证);
4、 香港澳门地区遗产管理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和交纳遗产税凭单。
申请人得分以继承顺序为准,第一顺序为10分,第二顺序为9分,以此递减。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序继承人为:同胞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内地继承人当中,只允许有一人前往定居。
(六) 上述(一)至(五)类中,如定居在香港澳门地区的亲属是外国籍的香港永久居民,应同时出具外国护照(复印件及其中文翻译件)和香港澳门地区永久居民身份证。
受理申请经核准,在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凭领取《前往港澳通行证》通知书和注销户口、缴销居民身份证证明,领取《前往港澳通行证》。
申请前往香港澳门地区定居,应符合下列情况,并应提交相应的证明和履行有关手续:
(一) 夫妻团聚
1、 邀请信;
2、 港澳身份证复印件;
3、 《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4、 结婚证。
如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不是初婚,还应提交离婚证明或者死亡证明。夫妻分居类可携带1名14名岁以下子女,子女除需在父(母)申请表偕行一栏填写外,还应另填写二张《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免去学校或者派出所盖章,并同时提交子女出生证明。
(二) 照顾定居在香港澳门地区年老体弱无依靠父母的(申请人应年满18岁、不满60岁,父母均年满60岁):
1、 出具在香港澳门定居的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公证证明(此公证是由中国司法部授权的香港澳门律师所作公证,左下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字样的蓝章)。如有子女在国外,还应提交在国外定居的证明。
2、 亲属关系证明(由内地公证机关出具的父子或者母子关系证明)。 字串8
3、 在香港澳门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
4、 在香港澳门父母的《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5、 邀请信 。
(三) 内地无依靠老人(年满60岁)投靠在香港澳门地区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直系亲属是指:子女、孙子女、近亲属是指:同胞兄弟、姐妹):
1、 内地确无子女的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者派出所等有关单位出具) 。如有在国外定居子女,应提交居住国的定居证明,已故的应提交死亡证明。
2、 亲属关系证明(由内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证明) 。
3、 在香港澳门亲属的身份证复印件。
4、 在香港澳门亲属的《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5、 邀请信。
(四) 内地无依靠儿童(是指14岁以下)投靠在香港澳门定居的直系亲属或者近亲属(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近亲属:兄、姐):
1、 申请人出生证明。
字串3
2、 父母结婚证。
3、 父母香港澳门身份证复印件。
4、 父母《港澳同胞回乡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5、 邀请信。
父母离异,需出具离异时法院确定的父母对其具有抚养权的离婚判决书。
父母双亡的孤儿需出具经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认可的死亡证明;并同时提交投靠人与其亲属关系证明(内地公证机关出具公证)。
(五) 定居香港澳门亲属因产业无人继承,必须由内地亲属去定居才能继承的(所遗留资产总额应在500万港币以上):
1、 产业所有人的死亡证明;
2、 产业在香港澳门地区无继承人证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权的香港澳门律师所作的公证);
3、 申请人有继承权的证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权的香港澳门律师所作公证);
4、 香港澳门地区遗产管理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和交纳遗产税凭单。
申请人得分以继承顺序为准,第一顺序为10分,第二顺序为9分,以此递减。
字串8
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序继承人为:同胞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内地继承人当中,只允许有一人前往定居。
(六) 上述(一)至(五)类中,如定居在香港澳门地区的亲属是外国籍的香港永久居民,应同时出具外国护照(复印件及其中文翻译件)和香港澳门地区永久居民身份证。
受理申请经核准,在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凭领取《前往港澳通行证》通知书和注销户口、缴销居民身份证证明,领取《前往港澳通行证》。






文章评论
共有 0位iphones爱好者发表了评论 查看完整内容